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