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