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 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