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 公卒,葬 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