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 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 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