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