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 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