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 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 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