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 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 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