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 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 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 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 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