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