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