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