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