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