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