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