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 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