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