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 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,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