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 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 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 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 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 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 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