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 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 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 大群至数 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 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 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 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 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 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 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 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