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