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 “以权利 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 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 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