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 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 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