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