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