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