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