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