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