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