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