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 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