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 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 ,微谏而 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 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 不子;逆主以自成 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 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 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