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 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