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 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 禁後,被 遂亡至长安,上 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 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 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 ,持戟居 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 尉至,王视其 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 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 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 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