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