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 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 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