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 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