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