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