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 用剑,自以为 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 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 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 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 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 戟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 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 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 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 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 诏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 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 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 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地之 後,其为反谋益甚 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 廷治,有男,王怒,以 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