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 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 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