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 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