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