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 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