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