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