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